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从其父,已故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处继承子公司三星物产约120万股股份,持股率为17.97%。
资料图。【图片=纽斯频通讯社】 |
据金融监督院4月30日消息,李在镕从李健熙会长继承了三星物产普通股120.5720万股。
至此,持有三星物产约17.48%股份的最大股东李在镕的持股率上升至18.13%。
不仅如此,李健熙的两个女儿,新罗酒店社长李富真和三星福祉财团理事长李叙显也分别继承三星物产120.8577万股,持股率升至6.24%;李健熙之妻、前三星美术馆馆长罗洪喜继承180.8577万股,成三星物产股东。
同时,李健熙持有三星SDS的9701股也分配给其妻与子女。罗洪喜继承其中的3233股,李在镕继承2158股,李富真和李叙显分别继承2155股。
在李健熙持有的三星电子2.4927亿股股票中,罗洪喜继承普通股8309.1066万股,优先股20.6633万股;李在镕继承普通股5539.4046万股,优先股13.7757万股。李富真和李叙显分别继承普通股5539.4044万股和优先股13.7755万股。
此外,李在镕继承李健熙生前持有三星人寿50%的股份,成为最大股东。李在镕继承其父李健熙4151.9180万股中的约2088万股,持股率由0.06%一跃升至10.44%。
李富真和李叙显分别继承三星人寿股份1383.9726万股和691.9863万股,但李健熙之妻罗洪喜并未继承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