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斯频通讯社首尔1月10日电 韩国10日起百货店和大型超市等设施正式适用防疫通行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内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防疫通行证有效期认证制度也于当天正式上路。
资料图。【图片=纽斯频通讯社】 |
据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10日消息,当天起面积超3000平方米的购物中心、大型超市、百货店、农水产品物流中心和书店正式适用防疫通行证。
政府将在本月16日前给予一周过渡期,17日起正式生效,违者将处以10万韩元罚款。业主若违规一次,将被处以150万韩元罚款,两次以上将被处以300万韩元罚款并或受行政处分。此外,业主违规一次可能被处以停业10天,第二次为20天,第三次停业3个月的处分,第四次或被勒令关闭。
民众进入相关设施前须出示新冠疫苗接种二维码或向工作人员出示48小时内在保健站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病毒痊愈者或因接种新冠疫苗出现强烈医学反应等的民众被排除在外,但须出具完成治疗证明或例外确认证明。未接种者将无法进入相关设施。
在超市、百货店等设施工作的销售人员无关疫苗接种与否均赋予就业权利,此举系政府为确保就业市场稳定,决定销售人员无需义务遵守防疫通行证规定。
此外,韩国结束为期一周的过渡期,10日起正式实行防疫通行证6个月有效期认证制度。
民众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杨森一剂)过14天之日起给予防疫通行证6个月有效期,过期无效。因此,民众需在通行证到期前尽快接种加强针维持效力,延长后的有效期从接种加强针之日起计算。
防疫通行证信息更新可在疫苗接种认证手机软件COOV、聊天软件KAKAO和门户网站NAVER进行。防疫通行证过期或接种加强针未更新信息的民众进入公共设施时将受限。